年龄越长,越喜欢喜气安稳的东西了。
决绝喧嚣,回归宁静,是一种难得的自控。
少时,一定是雪要惊艳,衣要艳人,客要艳世。连那锦缎上的绿,我也一定要嫩绿。
总怕来不及。张爱玲也怕来不及所以过年没赶上穿新衣会放声号哭。
少时听戏曲总是睡着了。盼望着戏快结束能早早回家睡觉去。那时我必佩戴着略显诡异的装饰,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
现在,总是觉得时间快怎么这么快一出戏就结束了呢?就完了呢?散戏时还有余味。不愿意离开纠缠于时间时,发现时光已经老掉了,露出了白胡须。不过几夜间而已。
有人说,喜欢听戏和长书连播的人,其实已经老了。
那么,早就老了吧?
每次去看戏,惊觉周围奎是老人。只有自己的黑发白衣那么惊着四周。但他们不知道,我的心早就六十岁,早早地,老成了一块姜,带着自己淡淡的微凉,和辣。
女友冬给了粗瓷碗,看着就喜欢原来,早就喜欢这粗糙:早晨的露珠,集市上卖花的农民。那花一点也不精致,带着早早开放的羞涩与茫然。寻来的花布。帆布的包。便宜好看的足球鞋。一点点,散着人世的温暖意。
那时喜欢过分渲染自己的生活,以让它独特而个性。现在,更喜欢收敛起锋芒,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干净而幽致地生活。清寂之气,十分难得。
也曾经喜欢与人争辩,说出一二三四来。说出来又如何,讲明白能如何?不辫才是高境界。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天生的暴烈被慢慢收藏起,成为一块珍珠。
从前,是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解释,难过,倾诉,--BO得同情或支持。都是无用。没有人会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你。大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关联甚少。这个江湖,本来就是素淡而无情。
珍藏于内心,守口如瓶。永不提起。其实是内心一种有力量的控制。这种控制,源于内心的强大。就像一个人的长跑,如果始终处于冲刺阶段,一定早早退场。而那不急不缓始终均速的人,定能走到终点。短跑,于一个年长的人来说,早就不适合。它只适合二十岁以下的少年,多冲动,都无比应该。而我内心的狂热,早早收敛于心里面的最里面,是一座矿,更是一块金。沉默着,散发着光泽。
胡兰成写愿岁月静好。这静好其实是喜气安稳。在2010年的夏天,我选择了旗袍。从来没有选择过的丝质旗袍。淡黄色,有细碎的小花。安静地点缀。
那旗袍上的小黄花仿佛会说话,在我安静地走在锦绣园子里时,听到它说:活在当下,喜气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