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时,我们都喜爱美好。
还记得那时和邻居同样是14岁的初中女生站在楼道的阳台前,一起涂淡粉红色指甲油的情景。我们的眼神里都有一种喜悦,因为可以在周末到来时,涂上自己喜欢的颜色而不会遭到老师的责备。
那时的夏天,我渴望有一件太阳裙。后来真的有了,圆领儿的鲜橙色太阳裙,长度刚刚到膝盖上面几厘米,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穿着它,刚洗过澡系着一条红发带的头发还微微发湿,在院子里看男孩子们踢球。
那是在叛逆青春期之前的像珍珠般美好的童年。对物质的记忆是温暖的,那条裙子,那条红发带,都混合着感情,挥之不去。
17岁的时候,我听摇滚,喜欢戴大大的墨镜,穿紧身牛仔裤。那时候的物质观是看到什么都想要,全世界都是我的宝藏,而钱只有可怜的一点点。于是学会了买旧物或者自己改造衣服。那时候突然发现,家长的黑色呢子大衣自己穿起来虽然大了点,但还是很好看的。
那时心中并没有名牌的概念,甚至买不起一瓶心爱的香水。身上只有不到十块钱,却感觉比路边的自动取款机还要富有。尽管全身的衣服加起来不到两百块钱,却感觉无比满足,无比自豪。那是一段成长的岁月,我如饥似渴地吸收各种养分,从广播书籍、演唱会和不同的朋友身上。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穿同样风格的衣服,听同样的音乐,谈论彼此感兴趣的话题,那时候物质对我们来说,是分辨同类和表达自我的必要手段。
20岁时,在我举办的诗歌朗诵会上,我穿着自己买的1万块钱的红色礼服,与许多年轻的诗友挤在一起,轮流上台朗诵各自写的诗歌。那夜真是胜景,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从这个角度来说,那1万块钱花得值。
后来,物质开始超过精神,成为第一需求。我们追求名牌,我们开始把自己打扮成另一个人。我们开始追求车子、房子,更贵的衣服、更高的享受。我们甚至变得虚荣。就像我在英语并不过关的时候,买过一本《名利场》。实际上,我根本看不懂。这就像我认识的一位时尚编辑,据江湖传闻,他曾经把借来拍照的名牌衣服换成从地摊买来的A货,并成功偷得老板的Chanel雨伞一把。他全身都有名牌,连红袜子都肯定是名牌。他还是第一个我见到的用iPhone的人。他幽默又有创意,但我听了他的故事后,只觉得啼笑皆非。
我们忘了最美好的事物是那些永远无法用钱买到的东西。比物质更高贵的,是灵魂的奢侈,是写出一首诗、画出一张画、创作出一幅作品,甚至是默默无语观赏美景的瞬间的快乐。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最佳的物质生活,就是穿着打扮、衣食住行无不体现出你真正的性格,与你所追求的生活完美结合。
未来,是一个美好的词,象征着希望。
曼杰施塔姆的这一首诗,目前最能表达我对物质的态度,它是我希望未来能够达到的物质状态精神与物质的平衡:
我很早就爱上贫穷和孤独,
我是个贫穷的艺术家。
为了用酒精煮咖啡,
我给自己买了一架轻巧的
小三腿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