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不知道。
金钱、俸禄、美女,自然从来是属于书们的,这是代代读书人的理想之所在,书故而成为一种信仰与宗教般的什物。想想也是,穷文富武,一介寒儒,连粥都喝不上,没有一点理想激励他,早把书本扔在脑后了,犯不上。
书与书生的关系,似有一种递进转换互补的关系。于谦诗曰: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很准确地道破了这层关系。人们往往先是读书、买书、找书甚至偷书、抄书,学问作大了,主仆关系开始转换,变为批书、评书,当然还有著书写书编书印书。司马迁写《史记》,藏之名山传诸后世,那是读完了书之后为书立下的汗马功劳;李贽、金圣叹批书评书,也属书们的真正知音;曹雪芹蘸血泪写红楼,高鹗先生又涕泗横流地补齐,二人都应列入书痴队伍;只有玩世不恭如龚自珍,才能吟出著书都为稻粱谋 句,换句话说是商品意识,以文换米。自此之后,人心开始不古矣。
我便是不古者之一。
请友人镌一印,文曰:避斋主人稻粱谋士。避斋为我书斋名,取其位于 13 楼换算出的一个B字的谐音,再往深处说呢,自然脱不了龚自珍的影响,标榜一下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的商品意识。
书斋至此,已透出世俗气。由此忆及自己与书的交往,其实全由大俗引发,具体点说,与一个偷字有关联。
偷者窃也,读书人窃书不为偷,先贤曾多有辩白。只是我偷书时还够不上读书人三个字,是云南军营中一名新兵,百夫长的早期阶段,所以是地道的偷。
所偷之书当时称为四旧、毒草,一律封存于团图书馆内。作案时间在 1969 年 4 月。以后连续偷盗,挖书山不止,计有《战争与和平》、《白鲸》、《西游记》、《巴乌斯托夫选集》、《神秘岛》、《红岩》和《封神演义》、《三国演义》、《杨家将演义》、《说岳前传》等等。我真实是监守自盗,因为身为团广播员、放映员、图书保管员,有权进入封存的图书室。那一时间我本来瘦若竹竿,但每自图书馆出来,腰围顿见肥硕,较之今日之腰围有过之而无不及。几肥几瘦之后,军营内毒草泛滥,人心不稳,于是上级追查,查至根子在我身上,先将库存图书一古脑烧毁,继而让我下连队扛炮筒子锻炼。这是我与书们交往时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情节。我偷书,书们乐意让我偷,因为书本来是让人翻阅的,封存的书便是坐牢的囚犯。我以一颗大无畏的放肆之心救它们于困卮之中,手段固属偷,目的却十分高尚 书们谅解我的痴迷,便给我诸多好处,虽无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但有那暗夜里的星光、久旱中的猛雨,再有一比:踽踽独行于野径上的旅人,饥渴交并,突然面前有一桌食物,香气四溢而五色纷呈,你委实顾不得这食品的来路,放开肚皮吞咽,吞咽时你发现盘子下有一纸条,上写有毒勿食 四个字。因为吃后没任何异状,你便向这纸条傲然一笑,认定是无聊者的把戏。
我当时置身军营,精神饥渴一如孤身的旷野旅人。毒草们待我不薄,今日能操笔墨生涯,便是当年的馈赠。
书中自有你自己。到得如今,我已写下有十余本小书,这是自己生命的别一种形式,灵魂被印刷、装订、出版,薄薄厚厚地码在书橱里。有时在灯下翻阅,像一个人揽镜自审,会渐渐看出从青年到中年那缓慢的变化。昔日的文章、诗稿,旧有的豪情、稚嫩,得意之笔、失败之处,齐齐整整化成书的模样,斧头也砍不去。你可能会后悔、婉惜,觉得本来应写得更充实、更洒脱,不知为什么懈了劲?你还可能会自得、自足,觉得这篇文章超出了水平,不敢相信出自自己之手?!但那书却分明是你的署名,你和书已溶为一体,书是你生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静夜自思:著书都为稻粱谋吗?其实未必。你可以一字不写地生活,而且打打麻将、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实在也是人生中难以企及的境界:但你已走上了与书相伴的笔耕生涯,上瘾。让你扔掉笔去经商做官,你会精神忧郁直至崩溃,你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
你的岗位在书桌。你的天地在书房。人生百病有已时,独有书痴不可医,谁说得这般明白?陆游。一个居书巢的迂夫子,心中偶像。你的人生乐趣在读书、评书、购书、存书,还有写书。这已成为溶在血液和连在神经上的一种习惯,百无一用是书生,对,就当一名这样的书生,挺好。书中自有自有什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管翻阅就是。 或许什么都有。什么也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