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缓缓前行,脚蹄强健,软硬都不怕,显然什么都适应了。我坐在它背上,铃铛叮当,看沙漠和我的身体一起摇晃。镇静的似乎只有骆驼,步步稳重,仿佛要走到沙漠与天空相交之处才停。然而久坐上面的我不但累而且已快饿扁了。
午餐,先吃小菜,小菜配饭已可填饱肚子,却还端来一碗肉,不知是什么肉。一听是驼蹄,吓了我一跳,刚才它还带我欣赏沙漠,现在就吃?主人看我吃惊,就殷勤地把肉夹进我碗里:吃啊!难得吃到的。骆驼能负重就是因为高跷的脚灵活。一只骆驼才有四个脚蹄,没有这东西就走不了沙漠。脚蹄衰老支持不住身躯时,骆驼当然要被SHA掉。较稀奇的还是脚蹄。不要只看,吃啊!想想,这脚蹄带过多少人,从沙漠这边走到沙漠那端,载多重也不倒;即使倒下,若还活着都会再站起来。站不起来就可宰,现在既然宰了,就吃吧!如果嫌咸,撒点辣椒面,喝些酒,就感觉不出是驼蹄了。吃吧!既已煮了就吃,你不吃别人也会吃掉的。
我仍吃惊,感到和我肤色相近的骆驼稳健地在沙漠走,走过我的身躯。
走出餐厅时,看到一只山羊,虽小,却已有胡须,被拴在墙角叫。我踏着凄厉的叫声缓缓走近,它惊慌退后;它踢不动墙,惶恐得连叫声也乱了。我捡起草要喂它,它仍继续踢墙。我伸出手要摸它,想使它镇静下来,它拼命避开。我想看看怎样解开它颈上的绳子,它却猛向我冲,但因被拴住就只能原地跳,跳得太激烈,颈都勒出了血。它不再挣扎了,依在墙角无助地看着绳子。
晚餐,吃第三道菜时已饱了,忽然上了一只烤羊。小头朝着我们,没有眼睛,嘴含梨子,耳系彩带。主人要食客和食物合影。大家轮流上前站在羊旁边,拿着刀微笑着假装屠夫。大家都做完屠夫后就真的开始割肉吃了。好吃,非但不膻腥,还有一股香味。因为是小羊,所以不是很油腻;因为慢慢烤,油慢慢滴,肉才这样香嫩。而且是刚宰的,最新鲜。怎么宰?很简单,把头抓住,不管羊叫得多凄惨,都不要理睬,把头一割,血就喷出。养山羊就是要宰来吃的。吃啊!难得烤整只。吃,吃,快趁热吃。
走出餐厅,我看到墙角放着一根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