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偷书来,在下不仅是一把好手,还是一把老手。只是这偷 不是那偷,那等偷儿,于书店中佯装自若,趁售书人一时马虎,巧施小技便将一册书塞在腋下,然后悠哉游哉地从书店走出来,以买书不付款的高买 方式将书据为己有,实不可取,且应受到制裁。
但偷书不为偷,指的是将被桎梏的知识偷为己有,此举如普罗米修斯的盗火,实不可以盗贼论之。
那时,小可年仅 11,母亲重病在身,父亲又在外疲于奔命,所以母亲的病床前便只有我这样一个混沌未开的孩子。母亲染病前,我早注意到母亲在衣柜里有一个小柜,晚上灯下不知母亲从哪里取出一本书来,如痴如迷地读着,读过后又不知放到了什么地方,但我见母亲衣柜里的小柜总是挂着一只元宝锁,料定那些不许我看的书,必是锁在这个小柜之中。
及至母亲病重,精神已是日渐不济,为管理家事,母亲便把她的那串钥匙交给我保管,拿到这串钥匙,我一不去开钱箱,二不去动衣柜,只立即将母亲的小书柜打开。啊,果然琳琅的书籍摆在了我的眼前,此中有《镜花缘》、《西厢记》、《石头记》,全是些我只知有此书、却不知书中事的禁书。一朝权在握,得势更张狂,这些书就被我一本一本地偷到肚里来了,直到如今,我还尤新地记忆着当时偷书的喜悦,正因为有了这样一次的偷 书,我才从心灵深处爱上了书。
1956 年,我 19 岁,当时因受胡风案株连,受审查后刚刚解脱,百无聊赖、便只在房中面壁思过。偏这时文化局查抄旧书业店铺,一次大扫除、许多被认为是有害的书全部抄捡出来,暂时、就放在了我们宿舍楼顶端的鸽子亭里,出口、入口用木条钉死,从此再无人过问。
一天夜半,也是我因犯错误万分痛心而不得入睡、辗转反侧于床上受苦,突然灵机一动便跳下床来,顺着楼道摸上楼顶,那时代极瘦弱,谁料一侧身,我竟从木板条的缝隙间钻进去了。一不做、二不休,黑古隆冬看不清书名,摸到哪本是哪本,一股脑抱下楼来一大堆,回到屋里拉亮电灯通宵阅读,同楼住的领导对我于犯错误后如饥似渴地学习著作颇为赏识,此间我读了几百本通俗小说,还看了全套的 369 画报,收获堪谓匪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