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诗人考利,在一篇小文中说自己差不多凡事都喜欢小,有小小的舒适的产业,小而令人愉快的房屋,人数不多的伙伴,气派很小的筵席;如果再坠入情网,我希望所爱是个娇小俊俏的女子,而不是国色天香。他这话说得真好,正合我心。他没有谈到书,由我来发挥吧。
我天生喜欢小书,最怕大书。动辄几十万字、几百万字的大部头,不要说读了,我看着就头晕。说是天生,真实这毛病是上学时养成的。学校里上下午都有课,中午没地方去,只好去书店当书钉。随便挑一本薄薄的书,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囫囵吞枣也就看完了。以后的这些年,杂七杂八的书虽然看了不少,却没钻通什么人生或科学的大道理,也没研究成一两门高深的学问。后来再读书,不敢说破罐子破摔,却抱定了一个宗旨:凡是精装的,抱在手上累手脖子的,注释比原文多的,未加标点的,隔几行便夹一段洋文的,都暂且不读。我希望读的,只是那些记录作者的真情实感,表达对人生和社会某一方面的点滴看法,能轻松地捧在手上和能随时带在身旁的小书。我为自己勉强找到的理由是:人生有涯,读书无涯。
况且,小书之中,可敬可爱的,真有不少。薄薄一册《漱玉词》,连《金石录后序》在内,只有 27 页,收词 17 首,首首是佳作。《孟浩然集》,只有 43 页,作者毕生的心血都在里面了。此外,像朱自清的《你我》,巴金的《随想录》,钱钟书的《写在人生边上》,都可以说是地道的小书了,可里面那么多真知灼见,够你琢磨个没完。
喜读小书,还有一个原因是我生性懒散。上班当然是个好同志,但只要是在家,躺在沙发上的时间便远比坐在书桌前的时间为多。当我换上绒布睡衣和软底拖鞋,冲上一杯咖啡或者泡上一杯花茶,扭亮了沙发后面的壁灯时,我渴望的绝对是一本让我愉快令我激动的小书,比如晚明文人小品或者世界伟人的传记,而不可能是上古史或者哲学犬纲。有充满情趣的小书陪伴着我,我可以在电视里播放一个又一个广告时翻几页书,可以在等客人或者等电话时读几页书,可以在钻进被窝时看上几页,甚至在厕所里也不必仰天发愣。
我的工作,决定了要不时地奔走各地。放几本书在旅行包里,是我出门前必做的准备之一。太沉重的书无疑不适宜旅行。有一次临行前匆匆抓了本书,要看时才发现是《经济学原理》。此后我的作法是,选几本互不相关的小书,比如诗集、小说和随笔,看烦了一本,可以换另一本,因为旅途中最需要冲破的是单调和乏味。躺在高高的列车上铺,我的心境随着书的不同而转换。倘不如此,用什么赶走难捱的枯寂?
每次逛书店,我的目光总在小书里转。这一方面是我喜欢小书,另一个原因是我不敢看那大书的价钱(我时常盘算,一本厚书可以买四五本小书呢 可是能这样算吗?)。小书太薄,书脊上的书名只能很小,我往往是隔着柜台伸长脖子才能看清,为此遭了好几次售书小-。姐的白眼。而且很多小书,也许是因为价格低因而也就利润低吧,常常被塞在犄角旮旯,你得有沙男淘金的耐性,才能把它们觅见。
如果参观我拥有的书,便可知道我所言不虚。我的几个书架上,总有二三千册书吧,其中占据主体的,都是薄薄的小书。开会发的、别人送的几套丛书、厚书,都被我放在了书架上层高攀不到的地方。这样的布局,既有视觉上的美感(大书摆在上面,猛一看很堂皇啊),也有实用的考虑(我喜欢的书伸手可及)。每当有客人立在书架前审视那一列列小书时,我一点也没有难为情的感觉。
我有一套十六卷本的《鲁迅全集》,同时也有差不多全部的鲁迅著作单行本。全集对于我,只起一种索引的作用,我时时翻看的,还是小小的单行本。比如《野草》,收有《过客》、《立论》、《这样的战士》等 20 多篇文章,却只有薄薄的 62 页,我可以放在书包里或者枕头旁。前几年岳麓书社的钟叔河先生给我寄来周作人著作的合订本,后来我却又购回了《夜读抄》、《看云集》这样一些小书。合订本里明明有的,再买又是为何?可见一旦形成了癖好,便是没有法子的事情。
我赞美小书,爱读小书,却并不是说,只有小书才好,大书都不行。不是的。这不符事实,也不合逻辑。小书有小书的好处,大书有大书的意义。只是具体到我,在资格谈、能够谈而又愿意谈的,只有小书而已。至于大书,还是让那些读大书写大书的人来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