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我从广州来到北京。当初做出这个决定后,我在一个月内辞掉旧工作,找到新工作,托人找好房子,提前邮寄了几箱子书和衣服,然后就来了。我拖着一个大箱子走出首都机场时,北京正在下雪,我裹着厚厚的冲锋衣。房东在房间里给我留了一袋苹果。我站在阳台上吃苹果,看见有晚归的姑娘回家,在小区门口下了三轮车,手里拎着一个味多美的早餐袋子,穿着高跟靴子走在雪地上,我觉得那就是我自己。
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回到家乡生活,北京似乎提供了我需要的一切:工作,书店,话剧,展览,朋友,自由,孤独,后来它又给我提供了爱人和家庭。我喜欢北京,但是当我开始专心写作,却惶恐地发现想象中的故事总是发生在那个千里之外的小城:男人在小城里吃毛肚火锅,面前摆着干蘸的海椒面味碟,女人穿着短短的绵绸裙子在麻将桌上和人调情;而想象中的自己,拿着一个锅盔夹凉皮走过街头,熟油海椒洒出来,滴滴答答流了一路;路旁有乡下人挑着红油菜叫卖,五毛钱一把,有类似我妈的中年妇女拿红指甲掐进菜茎里,认真地讲价为一块钱三把。我写了三本书,有两本半都是关于小城的唠唠叨叨,这让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也许有一天自己会回去。
有时候我会觉得这件事分分钟就能实现,我现在没有正式工作,抱着电脑就可以一直写到死;有时候我又觉得这不过是种种幻觉中的一个,这种幻觉同样可以一直持续到死。沈从文1923年离开凤凰,他写尽了家乡的一切,翠翠萧萧三三夭夭,翠绿的虎耳草在梦中把人托起,年轻姑娘用细篾背篓捡了一背篓顶大的橘子,预备过河。但后面的六十几年中他也不过回去了四次,有一年回去的时候,他坐在船上给张兆和写信:天气太好我就有点惆怅,今天的河水已极清浅,河床中大小不一的石子,历历可数,如棋子一般这宽而平平的河床,以及河中东西,皆明丽不凡。两岸山树如画图,秀而有致。船在这样一条河中行走,同舱中缺少一个你,觉得太不合理了。
汪曾祺写过,沈从文最后一次回去是1982年。家乡人听闻沈从文回来了,简直不知怎样招待才好,就为他捉了一只漂亮的锦鸡,沈从文抱着锦鸡拍照,最后这只鸡又成了他的盘中餐。沈从文一辈子自认乡下人,总觉得和北京格格不入,一辈子都没有学会怎么使用标点符号,他却一直到死才真正回到乡下,墓碑上是黄永玉写的碑文:一个士兵不是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
那些讨论大城小城的文章大多我都看过,从小城的世俗到大城的冷漠,每个人都会本能地为当下的生活辩解,只是有些人格外斩钉截铁,有些人,比如我,却没法忽视自己的软弱与动摇。大城也好,小城也好,城市不过是一个幻觉,幻觉中是我们对另一种生活可能的渴望。站在此岸的时候,会觉得当下拥有的一切格外踏实可信,却又明知彼岸开着完全不同的花朵。这个世界将会永远如此:有些人会去巴黎,有些人会回故乡,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躁动着原地不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