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曼丽从县城到省城办事,顺路买了一张50元的--。她把--寄放在城里的朋友小妙处,请她代为兑奖。
2、开奖当天,小妙发现曼丽的--正好中了2万元大奖。她把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告诉曼丽没有中奖。
3、曼丽经过查询得知自己的--中了奖,奖金已被人领走。她气愤地向小妙询问,小妙这才承认自己冒领了奖金。
4、小妙要求分走一半奖金,曼丽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妙返还全部奖金。
说法:
我国《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案中被告小妙受原告曼丽委托,代为保管--,双方之间是保管合同关系。小妙在曼丽前来了解开奖情况时,理应将代为保管的--交还给曼丽。在已将中奖--兑付的情况下,理应将其已领取的全部奖金交付曼丽。但小妙却擅自隐瞒真实的中奖情况,将2万元奖金据为己有。这种行为既是违约行为,又是侵占他人财产的侵权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小妙将2万元奖金全部返还给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