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男性,女性更可能主动提出离婚,但不是非婚姻性的分手。
根据一项,即将要在美--国社会学协会110周年的会议上发表的研究显示,相比男性,女性更可能主动提出离婚,但是在结束非婚姻的恋爱关系中,男女性是一样的。
该项研究作者Michael Rosenfeld,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他说:“在美--国,非婚姻的两性关系中,分手这事是十分男女平等的。这一发现给大家带来了惊喜,是由于这是唯一一项针对婚姻关系的谁想结束两性关系上的研究。”
Rosenfeld的分析依据,来源于2009到2015年一波又一波的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调研夫妻间如何爱上另一半和维持在一起的数据。在2009年,他研究了2262名年龄在19到94岁间的拥有非同性伴侣的成年人。到了2015年,其中的371名参与者,已经离婚或者分手了。
Rosenfeld的部分分析指出,在离婚事件发生中,女性主导了其中的69%,相比而言男性占了31%。相反的,不管他们有无曾经与另一半同居,未婚男性和女性在分手这事主导上没有一个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差异。
社会学科学家之前一直争论,大部分的离婚是由女性主动提出的,是因为她们对于两性关系的矛盾和问题更敏感。Rosenfeld认为,这曾经是正确地,女性会主动离婚和非婚姻关系中主动提出分手的发生率是一样的。
Rosenfeld说:“根据现有的一些数据,甚至追溯到1940年的数据,在美--国,女性看起来似乎在主动离婚这事上有优势。我设想以及认为其他学者也假定,在分手这事上女性的角色是异性恋的爱情中一个很重要的特性,但是结果是在异性恋婚姻中,女性在主动提出分手这事上的角色是特别的”
根据Rosenfeld的发现,女性更有可能主动提出离婚,可能是由于相比已婚男性而言,已婚女性宣告较低的两性关系质量。相反地,在非婚姻的两性关系中,男性和女性自我报告出相同水平的两性关系质量。
Rosenfeld说,他的研究结果支撑女性主义的宣言——有些女性在异性恋的婚姻中经历过压迫和难受。
Rosenfeld说:“我认为,婚姻作为一个联盟,显得有点儿赶不上对男女平等期待的节奏。妻子们仍然跟丈夫姓,并且有时候还被劝说要这样做。丈夫们仍期望他们的妻子做去一大堆的家务和照顾小孩的事务。另一方面,我认为,非婚姻的两性关系,缺乏婚姻中的历史性的负担和期待,这会使得非婚姻的两性关系更具有弹性,因此这更能适应现代的期待值,包括女性期待更多的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