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爱的名义施暴
电视上看到一个讨论要不要打孩子的节目。当主打派和反打派进行辩论时,我觉得,这个话题放到这里讨论,本身就是个应该羞耻的事情如同100年前讨论要不要一夫一妻制、女人要不要缠小脚一样。既然能成为一个观点相左的辩论话题,说明当下社会仍泛滥着对打孩子恶俗的麻木和容忍。
打孩子是一种陋习和恶习。一个用武力征服儿童的cr,无论财富多么丰厚、地位多么显赫、学问多么高深、打人的理由多么充足,都是智慧不足的表现。这一瞬间,你以为自己强大而正义,其实是缺少理智、恃强凌弱。你在弱小的孩子面前心理全部失守,只能从体力上给自己找平衡在爱的名义下施暴。此时此刻,你的行为如此粗野,不过是个穿西装的野人。
人们都说现在的孩子娇生惯养,以为孩子们整天被蜜糖腌制着。实际上,我国儿童教育中家庭baoli现象非常严重。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两位教授对家庭体罚子女现象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近2/3的儿童曾经遭受过家庭baoli。在接受调查的498名大学生中,54%的人承认自己在中、小学阶段经历过家长的体罚,而体罚形式中父母动手打人的占88%。
在弱者面前,最能流露一个人的真性情。许多人,他们在单位、在朋友中表现得谦和并富于教养;惟独在他们最亲爱的孩子面前,不自觉地流露出粗野。
不把孩子当弱小征服
每个孩子都有不听话的时候。我相信每个孩子的不听话,都不需要用打骂来解决。
记得女儿圆圆在三四岁时,有一次她和我到超市,她要买一种加了很多色素的饮料。可能是她看到别的小朋友喝这个,而这是我坚决反对的。我很肯定地告诉她这个不能买、不卫生,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喝这个。她当时为此很生气,不肯离开那个地方,最后干脆躺在地上哭闹。
我不生气,就像平时看她玩沙子一样,若无其事地等着她。在等的过程中我还看看别的商品,和营业员说句话。她发现我不生气,不在意她的脾气,哭闹得更厉害。
地面很凉,也脏,她的衣服全弄脏了,路过的人都在看她。我沉着气就是不着急,待她哭不动了,我蹲下身,用商量的口气问她,咱们走吧?她见我来关照她,又开始哭闹。我就又没事人似的站起来,在她跟前溜达等待。
这样几个回合后,她没劲了。我又蹲下微笑着问她,好了吗,可以走了吗?她意识到再闹也就这样了,乖乖地站起来。我拉着她的小手,就像事情发生前一样,高高兴兴地走了。
我连一句批评的话都没说,也没再给她讲道理,因为道理刚才已经讲过了。此后,圆圆再没提起过要喝那种饮料。而且,凡是我态度肯定地说不买的东西,她就不再坚持,非常听话。
面对一个未成年人,成年人最大的文明所在,就是站在儿童的角度,努力理解他的所想所为,以他乐意接受的方式对他的成长进行引导。你必须要把他当做一个人来平等对待,而不是当做一个弱小的人来征服。
我的一位女同学,她工作、人际关系等各方面都很出色,却经常在家里打骂孩子。有一次我们聊天,她谈到她父亲时,历数其父的不是。她父亲在她小时经常打她。她觉得父亲当年打她那些理由一个都站不住脚,她对父亲的行为充满蔑视,甚至有一种仇恨感。后来,我们聊到她的孩子,她又历数孩子的不争气,讲了一串孩子该打的事例。当我表示她对孩子的态度是来源于她父亲的粗暴时,她对此断然否定。说她和父亲不一样,她父亲打她没有道理,而她打孩子都是有理由的。
这位女同学和她的父亲其实都因为同一个原因打孩子,即孩子惹自己不高兴了。他们对幼小的孩子共有的教育方式就是拳头。从做家长的修养上看,他们其实是很相像的。
应尽快立法严禁打骂孩子
蒙台梭利--BO士说:每种性格缺陷都是由儿童早期经受的某种错误对待造成的。
2008年奥地利爆出一件让整个国家蒙羞、让全世界震惊的事件,一位叫约瑟夫的父亲在地下室囚禁他的女儿长达24年,并对其实施性迫害,致使其生下7个孩子。并且,他还虐待他的老母亲,把她关在阁楼上,经常让她忍饥受冻,直到死去。当代社会为什么还存在这样的超级野人?媒体挖掘的一些报道应该能说明问题:约瑟夫在童年时,经常遭受来自母亲的baoli和虐待。
这是个极端的例子,很典型地说明畸形的家庭教育会给一个人带来怎样的恶果。
童年时代的每一种体验都可以在生命中留下痕迹,孩子没有小事,每件小事都是深刻地影响着他成长的大事。每件小事都是最初抓在手心中的那把雪,可能滚成一个硕大的雪球,对未来形成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像一个比喻说的那样,南美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有可能引起北美的一场龙卷风。
2005年,网上有一篇报道,说沈阳一个13岁女孩儿在一个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获得冠军,而这一佳绩居然是她的父亲在3年时间里抽女儿400个耳光得来的。这仿佛是一个典型的不打不成才的例子,它不知会让多少父母相信用耳光可以促进孩子成才。
可是,一个平均两三天就要挨一记耳光的孩子,尤其是个女孩子,她会成长为一个怎样的人呢?耳光打在皮肤上的痕迹很快会消失,但留在心理上的创伤能消褪吗?女孩儿要长大,她将不只是个弹钢琴的人,她还会是个有很多种角色的人。作为更多的角色,她将会表现出怎样一种面貌呢?如果说这个个案有代表性,它不代表一种成功教育,只能代表一种畸形价值观下危险的做法。它在用一个单一成就,去--读孩子人格健全与一生的幸福。
目前,我国有一些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法规,但都是一些粗线条的概念,不具有现实约束力。打孩子从来被认为是家务事,无须他人干涉;只要不把孩子打残打死,就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解决。全社会普遍漠视未成年人的精神损伤,很少有人认为父母打骂孩子就是虐待儿童。在打是亲,骂是爱的面具后,只有儿童能感受到那是狰狞、是恐怖。
家长的素质事关未来公民的素质。国家应大力开展家长教育,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同时,应该尽快立法,严禁打骂孩子,剥夺不合格家长的监护权。比如,取消那些把孩子逼得一次次离家出走的家长的监护权,而不是一次次地把孩子抓住教育一顿再送回家中。
不是穿了西服就变成绅士,不是生了孩子就会做父母。做父母需要学习,需要学会如何爱。学会爱是个很大的命题,需要慢慢去学。最简单的第一步就是不再打骂孩子,不做穿西装的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