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